下面要讲的故事是我经历过的最惊险,有趣,历时最长的旅途,交织着无助,希望,苦闷,乐观。再次提到它,有人会笑,有人会皱眉头,而这也是我最不想触及这趟旅程的原因。
关键字:大仙与车
来美的第一个学期马上就要过去了,面对南方冬天依旧寒冷的天气,我们选择去新墨德州过冬,没有人会知道那其实更“冷”。虽说每次提到这段旅程,感性大于理性,但现在我还是要保持理性去专注于分享旅游经验。
备 好篮球鞋,足球,以及自驾游必须的滑板鞋后,一路向西,第一站自然就是田纳西首府,乡村音乐之城Nashville。猫王,Taylor Swift是这个城市的招牌,这里除了没有成人酒吧外,完全是新奥的酒吧一条街,因为在赶路,对这个城市最深刻的印象也就是酒吧中唱着hotel california的那位小哥,仿佛他就是一只孤鹰,背着一把吉他流浪了大半个美国,而这只是他众多旅途中的一个。是不是觉得我在扯淡。。。没错,我真 的在扯淡,因为太近了,连照片都没想拍。我个人觉得专程去玩一趟是不值得的,去看个演唱会顺便逛一逛是最佳选择。
第二站是田纳西最西边城市,也是田纳西最大的城市Memphis,同样就一句话:不是为了看灰熊比赛就不要来!
开了整整10小时终于逃出了田纳西,可面对我们的又是一个“田纳西”般的阿肯色,一句话:什么也没有,除非路过千万别来。
其实还是有些什么的,最大城市little rock是克林顿的家,城市中到处充斥着他的元素,但如果你是比尔克林顿的狂热粉丝,仍然建议你别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