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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/签证与出入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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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证

签证种类

前往丹麦旅游,可申请丹麦旅游签证。因为丹麦属于申根国家,所以持有任何申根国家签发的有效期内的申根签证都可以进入丹麦。

签证办理

办理丹麦签证需要由申请者本人前往丹麦签证中心递签。(签证中心地址详见下文)

有效期

丹麦旅游签证的有效期一般在1个月至3个月不等。

停留期

单次入境签证 在申根区的停留时间不能超过签证上写明的有效时间,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。

多次入境签证 允许在任意180天内多次进入申根国家区域,总停留时间不可超过90天。

签证费用
成人 6-12岁童 6岁以下儿童 服务费
445人民币 260人民币 免费 198元人民币

丹麦签证中心规定所有费用须以现金支付,所以申请人递交材料时应准备好现金。

出签时间

丹麦签证申请处理的最长时间为15个历日。一般情况下,会在5到11个工作日内出签。

在重庆、成都、沈阳、济南、西安、深圳或福州签证中心递签,预计签证处理周期会达到3周。这是因为所有申请材料会被快递至北京或广州丹麦驻华使领馆,由使领馆处理签证申请,处理完毕后护照再从北京或广州邮递回。

是否需要面试

不需要面签,但使馆有电话调查的可能性,概率不高。

办理流程

下载并填写签证申请表

登录丹麦签证中心官方网站丹麦签证中心官方网站>>,下载丹麦签证申请表格。

下载签证申请表请点击>>

准备签证申请材料

表格填写完成后。根据签证中心官网上的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签证材料。也可以参考下文中的签证材料。

现场递交材料

申请者本人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到签证中心递交材料,无需提前预约。到达现场后首先核实资料是否齐全,然后交纳签证费及签证服务费。

进度查询

递签后可以随时登录丹麦签证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此次签证申请进程。

查询签证进程请点击>>

所需材料

基础资料:

所有申请者都需要提供

资料 原件 复印件 翻译
照片
申请表
护照
旧护照(如有)
护照身份页
银行对账单
户口本
行程单
机酒预订单
旅行保险

照片
尺寸为3.5 厘米 x 4.5厘米,正面免冠,照片背景需为浅色,需是在6个月内拍摄。

护照
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,并且至少有两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。

旧护照
如曾持有一本或多本旧护照,必须提供。

护照身份页
护照个人身份信息页复印件。

银行对账单
提供最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, 无需存款证明。

户口本
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户口页的复印件。

行程单
须覆盖在丹麦及其他申根国家的全部行程,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、国家、城市、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(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)。

酒店预订单
酒店订单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。

旅行保险
申请申根签证,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。须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,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(约30万人民币)。需要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时间。

辅助资产证明(可选):

资料 原件 复印件 翻译
房产本或购房发票
车本或购车发票
银行存款证明

房产本或机动车登记证书
如有银行贷款抵押手中无原件,则提供发票或复印件。房产/机动车所有人姓名需要与申请者姓名一致,如果是夫妻名下财产,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即可。

银行存款证明
如果提供工资卡作为银行存款证明,那么尽量不要有短时间内大额转入账户的记录。

资产证明不是强制提供,原则上提供越多越好。夫妻一起出行的情况下,提供一份即可。

在职人员:

资料 原件 复印件 翻译
在职证明
营业执照副本
工资卡银行流水

在职证明
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,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,签字,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: 任职公司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;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;访问目的;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证明;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。

若原件为中文,则须提供丹麦文或英文翻译件。

营业执照副本
营业执照/机构代码/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或相似功能材料)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。

工资银行卡流水
提供三个月期限的银行卡流水单原件。

无业或自由职业者:

资料 原件 复印件 翻译
配偶工作证明
婚姻关系公证
配偶工资卡银行流水

配偶工作证明
具体要求见“在职人员”。

婚姻关系公证
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复印件。

配偶工资卡银行流水
需提供配偶三个月工资卡银行流水单原件。

退休申请者:

资料 原件 复印件 翻译
退休证或退休证明
工资卡银行流水

工资银行卡流水
提供三个月期限的银行卡流水单原件。

学生申请者:

资料 原件 复印件 翻译
在读证明
学生证
亲属许可公证
父母或担保人工作证明
父母工资卡银行流水

在读证明+学生证
包含如下信息: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,准假证明,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,以及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监护关系公证书,并由外交部认证,需复印件一份。

亲属许可公证
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,需提供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,并由外交部认证,需复印件一份。

父母或担保人工作证明
18岁以下提供。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。具体要求见“在职人员”。

签证中心

北京签证中心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13号院1号楼703室(海隆石油大厦)

工作时间: 周一至周五 08:00至15:00
咨询电话: 010-84059639
电子邮件:

上海签证中心

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3楼

工作时间: 周一至周五 08:00至14:30
咨询电话: 021-65965810
电子邮件:

广州签证中心
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楼217室
工作时间: 周一至周五 08:00至14:30
电子邮件:

重庆签证中心

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35号J.W.万豪酒店写字楼,海航保利大厦33-F

工作时间: 周一至周五 08:00至15:00
咨询电话: 023- 63702792
电子邮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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